“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大新华“繁荣”轮零缺陷通过港口国检查
20世纪80年代伊始,船舶海上交通事故连续不断,给生命财产安全和海洋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引起了国际海事组织和各港口国当局的高度重视。为此,国际海事组织(IMO)强调要落实公约标准执行的三重责任制,即IMO负责标准的制定,船旗国负责标准的实施,港口国(Port State Control即PSC)负责标准的检查监督,其目的在于将不符合标准的船舶淘汰出航运市场。在这个过程中,港口国监督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港口国检查结果分为四个等级,第一是优秀无缺陷通过;第二是轻微缺陷通过;第三是有缺陷但必须在船舶开航前纠正后方可开船;第四是船舶被滞留同时这也是最坏的结果。一旦船舶被滞留,不仅港口国会定期把滞留船舶的记录呈送到国际海事组织(IMO),而且港口国、巴黎备忘录以及东京备忘录每月都会在他们的国际互联网网址上发布被滞留船舶名单。这将极大影响公司符合证明(Document of Compliance 即DOC)的换证或年度审核的通过,并且极大地损害公司的形象和信誉,严重者,船舶将不能投入营运或被拒绝进港。
本次“繁荣”轮于6月15日在湛江卸货期间,取得港口国检查“无缺陷”通过的优秀成绩,这是船舶管理公司和船员共同努力的结果。自“繁荣”轮从烟台接船首航澳大利亚以来,船舶管理公司对船舶港口国检查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指导和布置,同时结合公司ISM体系和澳大利亚港口国检查清单,要求船员逐项进行自查,责任到人,对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及时进行纠正。正是由于船员和公司之间有效地协作与配合,使得船舶技术状况在原有的基础上得到了全面的提高。
大新华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年轻的船舶管理公司,同时“繁荣”轮也是我司管理的第一艘大型散货船,并经常驶于港口国检查非常严格的国家和地区,在澳大利亚Right Ship(是一个纯私有的独立船舶检验与评估企业)和澳大利亚港口当局(AMSA)对我司的现状和船舶均有备案,“繁荣”轮今后将在澳大利亚港口接受更严格的港口国检查,大新华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将防范于未然,加强日常船舶维修保养、进行港口国检查方面的培训以及提供必要的岸基支持,与全体船员携手并进,迎接新的挑战。